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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日报:明方向 立规矩 正风气 强免疫

日期:2024-05-24 作者:周建勇 来源:《解放日报》2024年4月16日第10版 浏览:

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注重把握文本背后的精神实质、精髓要义,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

一是把握好宽和严的关系,实现宽严相济。

实现宽严相济,内在契合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精神,既体现全面从严,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又体现“治病”“救人”,“惩”不是最终目的,“救”体现组织关怀。

二是把握好纪和法的关系,实现执纪和执法贯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违法犯罪的党员,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做到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强调“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三是把握好“关键少数”和“绝大多数”的关系,实现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

坚持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强调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的观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面向全体党员,但也突出“关键少数”。比如,分则中以“党员领导干部”为主体的条文表明,该条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一般党员不适用”。

四是把握好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的关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是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相关内容,目的就是鼓励党员干部要敢于担当、善于担当。

同时强调,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以精准规范问责更好地鼓励担当作为。

(作者为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党的建设教研部副主任、教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