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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把握10个着力点

日期:2024-05-22 作者:王珍 来源:上海观察2024年5月22日 浏览: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今年4月-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日前,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理论研讨会在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举行。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曾峻作学术致辞。市委党校副校长、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罗峰主持会议。市委宣传部理论处处长、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陈殷华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深刻认识学习《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在学习《条例》上要做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贯穿始终,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会上,上海市中共党史学会会长忻平、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专职研究员贺东航、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陈尧、市委党校党的建设教研部主任赵刚印、华东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赵庆寺、上海社会科学院机关纪委书记刘社建、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人力资源部(机关党委)主任王友明等作专题发言。

忻平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具有远大理想信念和严明纪律规矩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独特优势和宝贵传统。从党建立之初起,就十分重视党的纪律建设并日益发展完善,成为取得百年辉煌的坚强保障。回顾中国共产党加强纪律建设的百年历程,体现出三大特点: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政治纪律是主线;二是全面从严治党,纪律越来越严;三是既有远大目标的高线,也有不可触碰的底线。

从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在上海成立,直到1933年年初中央政治局由上海迁往中央苏区,中共中央除了曾短暂迁往北京、广州和武汉外,其余绝大部分时间都在上海。贺东航认为,这段时期在中共党建史上是一个重要时期,它确立了党建的基本框架和规则,党在组织建设、理论学习和实践应用方面以及党的纪律和统一性方面有了初步的制度化。同时因为隐蔽战线斗争的需要,对于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服从党的决议有着明确规定。

陈尧认为,纪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内在要求。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确保一个强大的、具有凝聚力的党组织,这是我们面对挑战实现目标的有力保证。纪律在党治国理政中体现为两大功能,即内在功能和外在功能。内在功能主要是组织凝聚,外在功能主要是政策执行。只有把纪律确立起来,才能保证党的组织有效运行,确保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党的政治、思想、行动的统一。

赵刚印梳理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演进逻辑。他认为,学习贯彻《条例》要把握10个着力点,即捍卫价值、维护团结、保卫传统、确立规矩、根除痼疾、纠治反弹、推动履职、斩断勾连、催生活力和破除特权。十八大以来《条例》修改三次,总的趋势就是在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和党纪之间建立一个链接,使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找到落脚点、发力点。

赵庆寺认为,新修订的《条例》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除了把握纪律建设的意义、方向、原则和内容外,还需要全面把握其中的科学方法论,包括构建一个系统集成协同创新的监督体系,对象上做到全覆盖,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来找重点问题,纪法贯通、有效衔接,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既要严管也要厚爱,还要刚柔相济等。

刘社建分析了十八大以来的“打虎”情况,指出越往后执纪越严。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严字当头,全面从严,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领导核心。

王友明提出,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加强纪律建设,需要把握刚性与自觉这对关系。纪律的刚性,具体表现为强制性、统一性和严肃性三个方面。强制性和统一性就是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纪律的约束,确保全党行动上的一致;严肃性就是指在党内无论是谁,只要是违反了纪律,都要受到纪律的制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党的纪律是带有强制性的,但同时它又必须是建立在党员与干部的自觉性上面。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与自觉纪律的辩证统一,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依存,不可偏废。

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王公龙作会议小结。

本次研讨会由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共同主办。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代表、相关研究基地代表、市党校系统教师代表等8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