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按照校院统一部署,在前期自学相关学习资料的基础上,11月9日,学员工作处党支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同时就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在第二届进博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以及《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展开了学习讨论。
同志们一致认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决定》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同志们表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结合党校功能定位和学员工作处职责先学一步、学深一步。
在对《条例》的学习交流中,同志们结合多年的党校工作经验,总结出党校教育与国民教育明显的不同特点,认为党校教育应当做到“三适应,三促进”:党校教育必须适应党和国家大局的要求,促进党的中心任务的落实;必须适应党的干部教育的要求,促进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政治能力的提高;必须适应党的理论建设的要求,促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同志们纷纷表示,《条例》适应当前世情国情的不断变化,是作为办好党校的法规性文献,是规范党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武器,要结合工作进一步学习贯彻。
同志们一致表示,一是要“坚持教育者首先受教育”,作为党校教育培训的一线部门,要坚持通过自学、集中学、跟班学,对新精神新要求先学一步、学深一步;二是要加强学员学习管理,组织员在严格执行教学计划的同时,结合引导主体班学员支部组织学员论坛、学员沙龙以及支部组织生活等,推动全会精神学习进一步深入,切实发挥好导学、促学、督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