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党校郝身永副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基本公共服务的配置结构、决策参与与农民工公平感关系研究》(项目批准号为14CSH034),于2019年12月顺利结项,等次为“合格”。现将该课题成果简介如下:
一、该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优化基本公共服务配置结构,提升农民工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的决策参与,进而提升农民工群体的公平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题中之义。该研究从基本公共服务配置的角度研究其对农民工社会公平感的影响,目的是厘清社会比较影响农民工基本公共服务公平感知的形成机制,探究基本公共服务配置结构的现状和体制根源,分析决策参与的双重价值和对农民工公平感影响的双重机制,并据此提出政策建议。
二、研究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
该研究把公平视为经济学广义效用的一种。伴随着行为经济学和实验经济学的兴起和发展,主流经济学效用函数的设定从不同角度被突破、完善。相关研究揭示,人们通常不只关心自己的收益,还关心他人的收益,表现出“公平偏好”和“不均等厌恶”。收益的“绝对值”不是相对于零,而是相对于“参照点”,而且单位损失带来的负效用的绝对值要大于单位收益带来的效用,表现为“参照点依赖”和“损失厌恶”。借鉴这些理论,揭示人际、群际间的社会比较是公平感产生的核心机制。在社会比较机制下,公平是“实得”与“应得”的比较。“实得”的多少个人“心知肚明”,关键是个人基于与参照点的社会比较所形成的对“应得”的主观评判。
研究结合中国的现实情境讨论“应得”评判和农民工的公平感知,发现人们关于基本公共服务配置的公平与关于收入分配的公平的生成机制差异较大。作为对比,在“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传统价值观叠加分配观念不断受市场经济体制浸淫的情境下,人们关于收入分配的公平主要是“收入与贡献成比例”+“适度差距”。
该研究调查发现,91.08%被调查农民工认为享受公平的基本公共服务“非常重要”和“比较重要”,78.71%认为“收入和公共服务都很重要”,57.84%认为“收入和公共服务都要兼顾”。与农民工社会公平感相关的第一个结构是基本公共服务配置的群体结构,即农民工与城镇户籍居民间的不平等。与农民工社会公平感相关的第二个结构是基本公共服务配置的城乡结构。与农民工社会公平感相关的第三个结构是不同基本公共服务的类别结构。
该研究认为在经济增长和财政实力增强的基础上,不断增加公共支出占GDP的比重,加快转变并落实政绩考评制度,把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水平、公共服务标准和质量等作为重要考评内容,同时,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保障等民生保障型公共服务支出上,提升中央政府的负担比例,并且逐步依常住人口数量匹配财政资源。因此,要加快转变政府观念,建设服务型政府,从提供者视角转向受益者视角,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根据新技术发展和农民工的参与意愿创设适宜的参与方式,进一步完善决策参与的制度保障,提升决策参与的实效,使决策参与的内在追求与决策参与的积极效果间形成良性反馈机制。
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以往研究中常对分配公平感和社会公平感不加严谨区分,研究社会比较对公平感知影响时也缺乏坚实的理论支撑,该研究详细讨论了公平感知的形成机制,并厘清了农民工关于基本公共服务的公平感知与关于收入分配公平的差异所在,这为后续的相关研究拓展了思路和方向。
该研究强调指出,农民工的群体特征在演变,代际有较大差异,身份认同也在改变,导致农民工的比较对象在变,进而其基本公共服务诉求也在变。如果不能较好地满足,就会在“损失厌恶”的心理下挫伤公平感。因此有必要建立系统的追踪数据,系统分析农民工比较对象的历时改变和诉求变化,以及农民工公共服务需求的异质性,并在供给中进行适应性调整,以更好地实现供需匹配,提高农民工享受公共服务的获得感。同时,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把决策参与视为一项基本权利,因此,有必要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在公共服务提供中从提供者视角转向受益者视角,创设适宜的农民工参与方式,满足农民工决策参与的诉求,提升其公平感。